增值稅稅率的改變對各行業來說確實有了些影響,但是這需要辯證來看,改革的背后的邏輯,需要我們正確看待。
鑒于增值稅按照差額來計算(銷項稅減進項稅),而營業稅是基于銷售 額來計算(僅銷項稅),直接對比新舊稅率是沒有意義的。
對于其他行業的影響(已經納入增值稅體系的行業)

本次營改增焦點幾乎全部集中于將要受到直接影響的行業納稅人,但實際上有行業都會受到影響,因為所有行業在經營時都需要購買或使用房地產服務、金融服務、保險以及生活服務。
因此,這就意味著:
對于已經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來說,將可以就購買這些新納入增值稅范圍的行業的納稅人所提供的服務抵扣進項稅;同時
即將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也將可以在購買商品和服務時抵扣進項稅。
總的來說,絕大多數企業將會受益于營改增。這意味著,傳統的制造業、批發業和零售業消費這些服務時可以獲得更多的進項稅。
增值稅體系的主要特點
我國目前的增值稅體系創建于 1994 年。最初增值稅僅適用于銷售和進口貨物,相應的稅率是 17% 。然而,自 2012 年起,增值稅逐步向服務行業擴圍,而
36 號文的發布將意味著增值稅將適用于所有的貨物和服務。
我國增值稅體系存在其獨到之處。以下的列表并不詳盡,僅僅聚焦于我國增值稅體系關鍵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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