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福利企業殘疾人工資怎么加計扣除?
答:《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安置殘疾人員的企業享受“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政策,未限定必須是福利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征管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7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新安置殘疾人員從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次月起計算,其他職工從錄用的次月起計算;安置的殘疾人員和其他職工減少的,從次月起計算。
第(二)款所得稅第1項規定,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目前以上文件仍有效。依據上述規定,企業安置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員,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按照當年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新安置殘疾人員次月起計算,僅適用增值稅。

企業殘疾人工資超標怎樣加計扣除?
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根據我們的理解,如果公司問的問題發生在2007年,那么就要分別計算,對于正常員工的工資要按計稅工資進行調整,殘疾人的部分可以加計扣除,如果是發生在2008年1月1日后,那么“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不再有計稅限額的規定。對于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非福利企業殘疾人工資怎么加計扣除?超標怎樣加計扣除?小編通過上文已經為大家做了詳細的解釋,如果還有其他不明白之處還可以向在線老師進行請教,他們會用豐富的知識和實踐經驗為你解答任何財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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