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如何避開個稅?
2018年新的地產稅法做出規定,目前只有4種情況可以免征個稅,除此之外都是需要繳納個稅的。
一、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后,不論是協議合同上房屋歸一方還是法院判定給某一方所有,這樣的情況并不屬于房屋交易,所以可以不用繳納個稅。
二、我國《地產稅法》相關條例規定,以交易家庭為單位,名下只有一套房產,且自房產證發放日期到交易日期(原家庭擁有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這樣的房產交易可免征個稅。這樣的現象也被稱為是“滿五唯一”,這也是最常見的房屋交易免征個稅的情況。
三、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法定順序繼承,個人通過繼承的方式得到房屋是不用繳納個稅的。
四、最后一種免征情況比較特殊,要同時滿足直系親屬和無償贈與兩個條件,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直系親屬有償交易房屋還是無直系親屬關系的人贈與房屋(除遺囑繼承外),都必須依法交稅納稅。

房產交易如何繳納個稅?
一般來說,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如下:
1、若所售房屋居住滿5年
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房屋原值-原契稅-本次交易所繳納稅等合理費用)×20%
2、若所售房屋是受贈后再賣出的
個人所得稅=(再次轉讓的收入-受贈時產生的費用支出-再次轉讓時產生的其他稅費-其他合理的費用支出)×20%
3、若所售房屋繼承的房產
個人所得稅=(總價-上次成本價)×20%(繼承人取得房屋后,滿足以家庭為單位在省內滿五唯一條件,可免征個稅)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房產交易如何避開個稅的有關問題,相信通過本文你也一定有所了解了,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詢會計學堂金牌答疑老師,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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