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稅收入的所得稅怎么處理?
不征稅收入是指從性質和根源上不屬于企業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負有納稅義務并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組成部分的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1、不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2、用于支出形成的費用
3、形成資產產生的折舊、攤銷不得扣除
4、長期未支出的不征稅收入的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分為三類:
(一)財政撥款;(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其中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務院規定程序批準,在實施社會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特定公共服務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以上就是不征稅收入的所得稅怎么處理的四種方法,本文還為大家介紹了不征收收入的分類,如果還有需要,會計學堂歡迎大家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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