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是否需要認證抵扣處理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紅字專用發票暫不報送稅務機關認證。
相關依據:收到紅字進項發票,分兩種情況,一種購買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一種是銷售方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
紅字發票: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發票注明作廢,開票軟件注明作廢。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已認證未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怎么處理?
對于已認證未抵扣的增值稅發票,根據已開具的藍字發票填寫紅字發票信息表,上傳打印后生成紅字發票申請單,根據紅字發票申請單開具紅字發票。然后再開具一張正確的藍字發票即可。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后需要重開,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應作為購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銷售方,不能作廢,開票方不需要收回原開具的發票。
購買方可在
“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然后根據開票方開來的紅字發票后作進項稅額轉出,再由開票方重新開具藍字發票給貴公司。
紅字發票是不是需要認證抵扣處理,相信您現在應該清楚了。或者您還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也可與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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