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是否需要交所得稅呢?
答:對于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取得的轉讓建筑物等財產性質的其他補償費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
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上的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
前二項對象為物,系對物因征地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基于損失與補償的法律因果。后一項對象為人,系對征地后失地農民的勞力安置,該項是基于法律強制性規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這些補償費的權屬亦作出規定,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拆遷補償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如果是拆遷補償,可以這樣做:
收到補償:
借:銀行存款
貸:補貼收入(根據當地要求要上稅)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專項應付款)(不上稅)
搬遷費用等,原資產報廢,相對應在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中列支;或在其他應付款中列支。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是需要交所得稅的,相信您現在應該清楚了。至于拆遷補償的賬務處理,如果您現在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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