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給員工用現金發工資如何入賬處理合適?
答:對于給員工用現金發工資,可以這樣入賬:
1、工資計提(應發工資數)
借:費用類科目—工資 (比如,管理人員入管理費用)
貸:現金
2、計提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工資是否可以所得稅前扣除呢?
對于以現金形式發工資,準予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以現金形式發工資是可以所得稅前扣除的,您應該清楚了。至于以現金形式發工資的入賬,如果您還與不同訂購觀點,可以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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