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會計分錄呢?

2018-11-02 15:0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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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的會計核算是個什么樣的情形呢,對此,本篇文章從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定期結算應繳預算外資金結余時這兩個步驟分析了其會計分錄。至于預算外收入的范圍,您不知道的話,更不要錯過了本文哦。

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會計分錄呢?

答:預算外收入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納入國家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

因此,對于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其會計核算如下:

1、收到預算外資金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算外資金收入

2、定期結算應繳預算外資金結余時:

借:預算外資金收入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

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會計分錄呢?

預算外收入范圍包括哪些?

1、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審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

2、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3、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4、用于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和鄉統籌資金;

5、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上繳資金;

行政單位預算外收入的核算,以及預算外收入范圍,您現在都清楚了沒有?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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