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單位應繳預算款的核算內容及相關會計分錄
答:行政單位應繳預算款的會計分錄,可以這樣考慮:
1、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繳財政專戶款(應繳部分)
預算外資金收入(留用部分)
2、將應繳部分上繳時:
借:應繳財政專戶款
貸:銀行存款

行政單位應繳預算款的核算內容有哪些?
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中規定:“預算外資金是國家財政性資金,不是部門和單位自有資金,必須納入財政管理。財政部門要在銀行開設統一的專戶,用于預算外資金收入和支出管理。
1、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性收費、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2、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計劃物價、部門審批的行政性收費。
3、主管部門從所屬單位集中的上繳資金。
4、用于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資金。
5、其他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性資金。
行政單位應繳預算款的會計分錄,以及其核算內容,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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