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票需要以下資料:
1、打印《代開發票申請表》填寫后,蓋公章
2、購貨方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證》復印件或者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3、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所銷售貨物的進貨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5、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相關閱讀
個體戶能不能申請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994年新稅制實施后,為了解決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問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由稅務所為小規模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國稅發[1994]058號,《通知》明確規定:凡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企業,經縣(市)稅務局批準,其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可由稅務所代開專用發票。依此規定,代開專用發票的范圍只限于小規模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在其內。今年7月份,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的決定》(國辦發[2004]16號)文件精神,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取消小規模企業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由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95號),該《通知》規定:對國稅發[1994]058號中“凡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企業,經縣(市)稅務局批準,其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可由稅務所代開”的做法予以取消,主管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小規模納稅人中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其他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應在專用發票“單價”欄和“金額”欄分別填寫不含增值稅額的單價和銷售額。由此可見,該《通知》不僅取消了代開專用發票的審批環節,而且擴大了代開專用發票的范圍,即個體工商戶也能代開專用發票。
由此可見,在2004年7月以前不能為個體工商戶代開專用發票,而2004年7月以后即可代開專用發票。
根據小編對上文的解答,相信大家對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票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本文對大家有所幫助,若還有疑問,可進入會計學堂官向老師提問。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