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有哪些呢?

2018-11-02 11:03 來源:網友分享
10565
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的主要有兩種情形,對此,本篇文章給您整理分析了。同時,本篇文章將還會給您帶來了稅務風險的預防方法,共有五個方法,同時小編將這些方法進行分析了,以便您可以更好的理解,參考如下。

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有哪些呢?

答:對于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主要表現以下幾點:

1、一些企業利用“應付賬款”科目延遲或逃避納稅的行為;

2、如果債權人已按本辦法規定確認損失并在稅前扣除的,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應付款掛賬年限,代之以原則規定“確實無法償付”的概念。

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如何預防?

依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有哪些呢?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第一百二十三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1、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進行定價的方法。

2、利潤分割法,是指將企業與其關聯方的合并利潤或者虧損在各方之間采用合理標準進行分配的方法。

3、再銷售價格法,是指按照從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方的價格,減除相同或者類似業務的銷售毛利進行定價的方法。

4、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

5、交易凈利潤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取得的凈利潤水平確定利潤的方法。

關聯企業往來業務的稅務風險,以及應對措施,您現在都清楚了沒有?或者您還有不同的意見,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溝通。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請問公司的關聯企業注銷了,賬上關聯企業還欠公司幾百萬的往來款未還,這種往來欠款如何處理?有何稅務風險?

    你好,這個稅務風險談不上,往來款項可以用對方的資產抵賬

  • 企業所得稅申報年報的時候,有個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本年度與關聯方發生關聯業務往來的,這里的關聯業務往來指的是什么?什么是企業的關聯方?企業的股東是企業的關聯方嗎?

    你好, 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該企業的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并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 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公司股東是關聯方,無論是從公司法還是從會計準則來看,公司股東均屬于公司的關聯方。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公司股東屬于關聯方中的“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2)、公司法第217條有明確定義:“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 老師好,請問與合并報表內關聯方只發生了一些往來款,這種情況下所得稅申報的《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這個需要填嗎?關聯業務往來是指哪些內容?

    同學 往來款指的是借款嗎? 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1、該企業的母公司。 2、該企業的子公司。 3、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4、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5、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6、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7、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8、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9、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并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 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10、該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其他企業。 公司股東是關聯方,無論是從公司法還是從會計準則來看,公司股東均屬于公司的關聯方。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公司股東屬于關聯方中的“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2)、公司法第217條有明確定義:“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 和關聯企業之間的往來款屬于關聯業務往來么

    你好,和關聯企業之間的往來款,是屬于關聯業務往來的

  • 企業沒有關聯業務,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如何填報

    你好,沒有,就不用填寫 這個一定是有才需要填寫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