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企業應付賬款未支付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應付賬款是企業應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專門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會計學堂了解到,應付賬款長期未能正常支付,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要求,很可能被認定為“卻已無法償付的應付賬款”,而被要求調整計入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而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應當轉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內資企業應付賬款未支付會計處理分析
新會計制度下規定企業由于非日常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作為“利得”處理,“利得”包括“資本公積”和“營業外收入”,而債務重組收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收益等,在新會計制度下都記入“營業外收入”。
企業的應付賬款,因對方單位發生變故確實無法支付時,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視同企業經營業務以外的一項額外收入,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內資企業應付賬款未支付的情形,下次您遇到了是否可以解決呢?如果您下次還是有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我們將會解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