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否免征增值稅附政策依據

2018-10-25 09:3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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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嗎,對于這一問題,本篇文章個您帶來了其相關的政策依據,其中有明確的說明這一問題。同時我們還需要清楚,關于其技術轉讓費的賬務處理,如果您感興趣的話,歡迎您參考如下的內容,不要錯過了哦。

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否免征增值稅及賬務處理

答:小編了解到,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免征增值稅的。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精神,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免征增值稅。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 ……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小編提醒您,增值稅的技術轉讓,既包括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轉讓。

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否免征增值稅附政策依據

技術轉讓費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小編認為,對于技術轉讓費,可以這樣處理:

借:無形資產—技術轉讓費

貸:銀行存款

再按年按月進行攤銷

借:管理費用—技術轉讓費

貸:無形資產—技術轉讓費

營改增后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免征增值稅的,同時關于其賬務處理,如果您還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歡迎您咨詢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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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境內企業轉讓專利技術是免增值稅的,那境外向境內轉讓專利技術是否也是免稅的?

    你好同學,不是的,按6%

  • 轉讓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嗎

    專利技術轉讓一般是要交增值稅的。但滿足以下條件的專利技術轉讓可以免繳增值稅: 技術內容與技術轉讓密切相關,是為技術轉讓而實施的售后服務; 技術咨詢或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 增值稅里面 技術轉讓按照銷售無形資產6%交稅 后面學營改增里面 又說技術轉讓免稅 這是為啥?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3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 您好老師:醫療機構免征增值稅,對于免征的增值稅是否做相關帳務處理,是否有政策依據

    ?你好;? ??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第二條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醫療機構接受其他醫療機構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可適用《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七)項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七)項規定,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增值稅。醫療機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所)、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等醫療機構。本項所稱的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衛生防疫、衛生檢疫的服務。

  • 老師好,企業轉讓專利技術免征增值稅,這個出自于增值稅的哪個部分啊,我咋沒看見啊

    你好 ;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精神,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免征增值稅。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 ……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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