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的納稅人進項稅是否可以抵扣附政策依據
答:小編了解到,簡易征收的納稅人進項稅是不可以抵扣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可抵扣進項稅額如何計算?
對于可抵扣進項稅額,可以這樣考慮:
按照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變用途的次月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可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扣稅憑證注明或計算的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簡易征收的納稅人進項稅抵扣的相關問題,同時還有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您現在都明白了沒有?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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