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發票認證后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對于進項發票認證后,可以這樣處理:
專票拿到后做:
借:原材料(包裝物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不過,需要注意如果認證后不符或因不能抵扣等原因的話,那就做進項轉出科目
借:原材料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進項票未認證如何做賬務處理?
對于進項票未認證,其做賬如下:
借:庫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若不是則為“待攤費用-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或者銀行存款等)
等到認證后再做具體的賬務處理。
進項發票認證后的賬務處理,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內容,您現在都清楚了沒有?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