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時其他應付款是否可以直接彌補虧損?
答:小編認為,注銷時其他應付款是不可以直接彌補虧損的。
往來科目的金額不能直接彌補虧損,應付未付的款項掛賬超過三年以上要先確認營業外收入。
如果能證明其他應付款中的余額是總公司借給分公司的而非營業收入款項,跟稅務局解釋清楚,應該可以,況且是與總公司之間的往來。
另外,分公司虧不虧損與總公司之間的往來賬沒有毛關系。
注銷時其他應付款如何做財務處理?
庫存抵債視同銷售,做其他業務收入處理,并補繳稅費,企業必須償清債務后方可注銷,所以必須清償債務,應付賬款賬務上也可用資產抵債,但須繳稅,或者金額小的話用現金償還,
核銷“其他應付款”只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把“其他應收款”核銷后,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借:所得稅費用(本年利潤*25%)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注銷時其他應付款的處理,您現在了解了沒有?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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