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物業費不開具發票是否需要繳稅?
答: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納稅人選擇差額征稅且簡易計稅方式的,54號公告中并未規定扣除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應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的“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在新系統中可不采取差額開票功能,業主可抵扣差額征稅前的進項稅。
據此規定,企業單位發生經營收費時,必須給付款方開具發票。因此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開具發票是應盡的義務。且,如果物業公司采取包干制物業費標準時,物業費中已經包含了國家稅費,不應再單獨向業主收取稅金。
而增值稅是必須收取的,否則物業公司就有逃稅的嫌疑。

收取物業費如何做賬務處理呢?
對于收取物業費,如果得到正規的物業費發票之后,則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物業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收取物業費需要開具發票且交稅,希望您可以記住這一點。至于其賬務處理您如果不知道做,可以詢問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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