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表中應交稅金和應交稅費區別是什么?
答:首先“應交稅金”是原會計制度的科目名稱,“應交稅費”是新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
因此,如果沿用原會計制度,就用應交稅金,如果執行新會計準則就用應交稅費,但當年的同一賬套不能兩個科目名稱同時存在,那樣的話,匯總科目會亂的。
應交稅金是負債科目,是過渡性的,就是應當要交但還沒有馬上就交。如果馬上就交的就不必通過應交稅費。如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而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如對外銷售貨物應交稅費的賬務處理,這是這樣的:
1、在發生銷售收入和收取增值稅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賬戶)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銷售應稅消費品時的賬務處理。銷售實現時,按應交的消費稅額入賬: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
報表中應交稅金和應交稅費,其具體的區別,上述整理的內容都明白了沒有?如果您學習會計知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都可以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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