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銷售返利該怎么做財務處理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文件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因此,如果是銷售方銷售返利,則是這樣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銷售費用,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如果是購貨方,則這樣做財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小編提醒您,返利不需要開具發票,銷售方和購貨方根據合同、協議和付款(收款)憑證作為記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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