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提取現金如何寫會計分錄呢?
答:現金支票是專門制作的用于支取現金的一種支票。由存款人簽發用于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可以簽發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者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
對于現金支票提取現金,則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 500
貸:銀行存款 500

如果對方不給你們發票,那么你們的現金就必須一直掛著,好像你取了1000元,付給客戶500元,實際余額500元。對方不給你發票,你的賬上就只能記現金余額1000元。這樣就與實際不符了。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于支付的現金限額,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現金,包括人民幣現金和外幣現金。即與會計核算中“現金”科目所包括的內容一致。
會計學堂提醒您,客戶現金支票使用完畢后,應在現金支票領用單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同時按標準交費,領取空白現金支票。
現金支票提取現金的分錄,其“借”與“貸”的表示,您還有不同的看法沒, 您可以與會計學堂的在線答疑老師一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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