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遞延所得稅附相關計算公式
答:遞延所得稅是指按照所得稅準則規定,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在期末應有的金額相對于原已確認金額之間的差額,即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當期發生額的綜合結果。
其相關的計算公式可以這樣表示:
遞延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簡單來說,上市公司至少存在兩套財務報表,一套給管理者以及相關股東看,以便真實反應公司的運營情況;一套給稅務部門看,以便遵循稅務部門的相關會計制度和準則。

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給股東看的財務報告所遵循的會計制度和所得稅計算角度有很多差異,如會計制度把某項支出作為費用,而所得稅計算角度不予承認這是一項費用或者在下期才承認這項費用。
而這種差異作為所得稅費用計入當期利潤表(這樣就會影響利潤表了,后面會具體分析),同時在資產負債表中計入一項資產或者負債叫做遞延稅資產或者遞延稅負債。
比如,假設公司每年的收入扣除罰款前的利潤是100貨幣單位,每年的罰款是10貨幣單位,稅率是30%,如果不予抵扣(永久性差異),那么第X年公司稅后凈收益為100-10-100*30%=60貨幣單位。
解遞延所得稅的計算,如果您想進行真題演練,可以考慮會計學堂的課程,里面有許多典型的習題,您可以試著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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