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待抵扣進項稅分期抵扣分錄怎么寫?
對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基本會計核算為:
購入時:
借: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進項稅額×6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進項稅額×40%】
貸:銀行存款等
第二年(第13個月)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進項稅額×40%】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進項稅額×40%】

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分錄怎么做?
購入固定資產,其進項稅按規定可以抵扣,則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如果不能抵扣,則計入固定資產購置成本。
一、固定資產進項稅及采購成本入賬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關科目)
二、進項稅額允許抵扣需要符合三個條件,1、采購方是一般納稅人,2、取得了抵扣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3、用于應稅項目
三、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還需要符合不是不動產的條件,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則不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計入購建成本,如果該不動產使用了購入的已經抵扣的材料,還需要將對應的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辦理轉出。
四,不能抵扣的固定資產,其進項稅額全部計入購建成本,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或在建工程等相關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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