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持物業所承擔(未辦理預售許可)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可以抵扣呢?
回復: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二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土地出讓金可以減少銷售額,自持物業沒有銷售額,不能抵扣。
購進免稅貨物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向國有糧食企業購進免稅糧食除外),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已將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進項稅額申報抵扣的,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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