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如何確認收入?
以舊換新銷售,是指銷售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回收與所售商品相同的舊商品。
在這種銷售方式下,銷售的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我給你這樣說你就明白了,如果不是以舊換新,那么你的商品售價比如是4000元,那么你的收入就是4000元。如果是以舊換新,同樣你的商品售價是4000元,你們給舊的折價比如是500,你如果按差價確認收入的話那么你的收入是3500元。那么你就少記收入了。按道理也應該記4000元的收入。

商品以舊換新分錄怎么寫?
以舊換新業務,看做是兩個業務。購入舊貨按原材料購入業務做。換出的新貨按銷售業務做。
銷售金
借:應收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市場價)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回舊貨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
貸:應付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如果是黃金的話就可以按差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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