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應該入什么科目?
對于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的情況,承包人可以隨時中止合同的履行,協商解決辦法。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發包方違約,追究其法律責任——終止合同、賠償經濟損失。
工程款支付的款項包括: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款、工程費用、工程質量保修金及設備質量保修金等。對廠房工程,應記入工程成本,與工程款均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后轉入固定資產。
1.支付工程款做:
借:在建工程-廠房工程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應付款
2.如為預付工程款
借:預付賬款:**建設單位
貸:銀行存款
3.收到結算單或發票后將預防賬款轉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廠房工程
貸:預付賬款
4.工程完工后全部結轉到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廠房
貸:在建工程-廠房工程
5.從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開始計提折舊
借:制造費用(生產用房部分)
借:管理費用(管理部門用房部分)
貸:累計折舊

合同法是怎樣規定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根據上述條款,甲方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付款申請生效后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應付款的利息。
如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時,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未能按時支付工程款應該入什么科目的有關問題,相信通過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合同法是怎樣規定按時支付工程款的?若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與會計學堂網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感謝閱讀。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