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怎么做?

2018-08-09 09: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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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作廢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怎么做?收到貨物和發票時首先是需要做認證處理的才能走賬,發票作廢后應當轉出進項稅用紅字沖回原分錄,感興趣的可以接著往下看看。

發票作廢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怎么做?

1.首先收到貨物和發票并認證: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對方作廢后,如果進貨退回去: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紅字)

貸: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紅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對方作廢后,如果進貨不退回去: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待對方開具正確的發票后并認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應收款

發票作廢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

增值稅發票遺失怎么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條
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附件5),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由于在寄出的途中丟失了,應當屬于丟失前未認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購買方(客戶)憑銷售方(貴公司)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貴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客戶)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本文就發票作廢進項稅額轉出會計分錄的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增值稅發票遺失怎么辦?獲取更多財務、稅務方面的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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