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該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發生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簡單點說,就是進項稅額轉出就是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前期已經入賬)轉出到對應的存貨成本里。
那么,對于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其會計處理如下:
發生需要轉出時: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法-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出口企業進項稅轉出會計分錄
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外貿出口企業有關進項稅轉出分錄
借:庫存商品(進貨時)
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
貸:應付賬款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計算應退稅)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出口退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結轉征退稅之差)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收賬款-外銷 (外銷時)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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