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如何抵扣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如: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新稅法明確了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及相關政策,注意以下幾點:
1、《條例》及《細則》規定:購進固定資產取得增值稅發票可以抵扣銷項稅額,但購進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和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小汽車、游艇)的固定資產(含混用的機器設備)及屬于營業稅應稅項目的不動產以及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的原料費和修理費)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這是這次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關鍵點。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根據新《條例》、《細則》針對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政策的有關規定作出了補充,即: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統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時怎樣的?
購入動產
借:固定資產 買價+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發票上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
購入不動產
借:固定資產 買價+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發票上的金額*60%
——待抵扣進項稅額 發票上的金額*40%
貸:銀行存款
本文講述的是關于固定資產如何抵扣增值稅的有關問題,相信通過本文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固定資產抵扣增值稅的會計分錄時怎樣的?若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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