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降低租金收入來進行納稅籌劃?

2017-06-30 11:1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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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是指租賃經營國有資產的承擔人按租賃合同規定向國家繳納的租金。

房產出租的,房產稅采用從租計征方式,以租金收入作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征。對于出租方的代收項目收入,應當與實際租金收入分開核算,分開簽訂合同,從而降低從租計征的計稅依據。

案例2:甲公司擁有一寫字樓,配套設施齊全,對外出租。全年租金共3000萬元,其中含代收的物業管理費300萬元,水電費為500萬元。

方案一:甲公司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為3000萬元。應納房產稅=3000×12%=360(萬元)。

方案二:將各項收入分別由各相關方簽訂合同,如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水電費按照承租人實際耗用的數量和規定的價格標準與物業公司結算。應納房產稅=(3000-300-500)×12%=264(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房產稅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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