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酒窖菜窖、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各種油氣罐等,則不屬于房產。與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設施,屬于房產。如果將除廠房、辦公用房以外的建筑物建成露天的,并且把這些獨立建筑物的造價同廠房、辦公用房的造價分開,在會計賬簿中單獨核算,則這部分建筑物的造價不計入房產原值,不繳納房產稅。
案例1:甲企業位于某市市區,企業除廠房、辦公用房外,還包括廠區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游泳池、停車場等構筑物,總計工程造價10億元,除廠房、辦公用房外的建筑設施工程造價2億元。假設當地政府規定的扣除比例為30%。
方案一:將所有建筑物都作為房產計入房產原值。應納房產稅=100000×(1-30%)×1.2%=840(萬元)。
方案二:將游泳池、停車場等都建成露天的,在會計賬簿中單獨核算。應納房產稅=(100000-20000)×(1-30%)×1.2%=672(萬元)。
由此可見,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繳房產稅168萬元。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