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城建稅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城建稅滯納金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繳納城建稅的滯納金的會計分錄是: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營業外支出”科目應無余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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