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設備折舊年限是10年嗎?
辦公設備折舊年限是5年,不是1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辦公設備折舊如何做分錄?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計提本月辦公用固定資產折舊的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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