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應交稅費如何處理?
多繳稅款有三條路徑:
路徑一:申請退稅
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依法予以退還。按照《稅收征管法》第51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路徑二:抵繳應納稅款
為減少流程,多繳稅款一般按先抵繳稅款后退稅的辦法處理。
若多交了企業所得稅,根據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即多繳稅款可以抵繳以后年度稅款,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表第16行預繳時抵減,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將抵減額填在主表第37行“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
路徑三:抵繳欠稅款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79條以及《關于應退稅款抵扣欠繳稅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50號)規定,當納稅人既有應退稅款又有欠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將應退稅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繳稅款;抵扣后有余額的,退還納稅。
但要注意,所謂欠稅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稅務機關系統有了申報數據,且超過了規定納稅期限。
企業查補的稅款能否抵減稅款,關鍵是該稅款是否經到了稅務執行環節,是不是已經履行了一定的手續,并在稅務系統中申報超期,產生了相應的滯納金。只有查補的稅款形成了欠稅,才可以直接抵減多繳的稅款。如果查補的稅款尚未形成欠稅,則不可抵減。

多交增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不管何種原因造成的,實際繳納時都做:
借:應繳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做未交增值稅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繳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如果預繳稅款業務:
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做轉出未交增值稅時,扣除已交稅款則已。
如果是你誤操作造成的:
數額大,與稅管員協商,申請退稅。數額小,在次月抵減稅款。
次月做轉出未交增值稅時,減去多繳的稅款就可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繳增值稅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整理的關于多交的應交稅費如何處理的全部內容了,多交增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若仍有不懂的地方,可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更多財務會計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網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