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車消費稅
假設一輛小汽車花了35.1萬元買回家(不含車輛購置稅),氣缸容量2.0升,假設小汽車生產廠材料成本15萬,人工費用5萬元。算一下,這35.1萬元里面包含多少稅款,小汽車生產廠銷售小汽車實際能得到多少鈔票?
1、35.1/(1+17%)=30萬元
30*17%=5.1萬元——增值稅
(增值稅的作用效果是對增值額征稅,小汽車車從無到有,增值額是30萬元。稅款5.1萬元最終由消費者承擔。生產廠銷售小汽車時收的35.1萬元里面包含著的5.1萬元稅款,屬代收性質,收完后還要繳給稅務——這就是價稅合計。從這里能看出增值稅是價外稅(價格之外),價是30萬元,稅是5.1萬元(賣車時要報價35.1萬元),購買者從口袋里要掏出鈔票35.1萬元。生產廠現在表面上看得到30萬元。)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35.1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1
(這時的會計分錄“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1” 就是代收性質的應用,錢收了,馬上就是欠國家稅務部門的錢了,要定期上繳的哦。)
2、接下來看消費稅的影響,
X/(1-5%)=30萬元 X=28.5萬元 30*5%=1.5萬元
(消費稅是價內稅——價內含稅,就是說這30萬元里面含著5%的消費稅,消費稅率是5%,實際價格(生產廠銷售小汽車能得到的)應是28.5萬元。)
30*5%=1.5萬元 28.5+1.5=30 這時就可以看出消費稅為什么稱為價內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1.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銷項稅額) 1.5
這部分消費稅稅款1.5萬元,仍要定期向稅務部門繳納。
告訴你不含稅價是28.5萬元,消費稅率是5%,那么含消費稅的價格是多少?
28.5/(1-5%)=30萬元
生產廠銷售小汽車得到多少?
35.1-5.1-1.5=28.5萬元
這上面的都是流轉稅——對于生產廠的銷售行為進行征稅。
二、卷煙消費稅的計算方法
1、甲類卷煙:銷售額*5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銷售額*36% +銷售數量標準條*200支*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加征銷售額*5%
《消費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
1、消費稅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
2、卷煙消費稅征收環節: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煙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均征收消費稅。具體規定為:
(1)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從價稅。
(2)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的,不繳納消費稅。
(1)甲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200 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含70 元)的卷煙]
56% 加 0.003 元/支( 生產環節)
(2)乙類卷煙[是指每標準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 元( 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卷煙]
36% 加O.003 元/支(生產環節)
(3)批發環節:5%
4、幾種特殊情況:
(1)納稅人自產自用的卷煙應當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牌號規格的卷煙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2)卷煙由于接裝過濾嘴、改變包裝或其他原因提高銷售價格后,應按照新的銷售價格確定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
(3)委托加工的卷煙按照受托方同牌號規格卷煙的征稅類別和適用稅率征稅。沒有同牌號規格卷煙的,一律按卷煙最高稅率征稅。
(4)殘次品卷煙應當按照同牌號規格正品卷煙的征稅類別確定適用稅率。
(5)下列卷煙不分征稅類別一律按照56% 卷煙稅率征稅,并按照定額每標準箱150 元計算征稅:① 白包卷煙;② 手工卷煙;③ 未經國務院批準納入計劃的企業和個人生產的卷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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