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有哪些?

2017-06-27 14:0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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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從取得土地、施工、銷售等一系列環節都涉及到多種稅種。

房地產企業自行開發房地產項目,從拿地、施工到銷售各環節分別需要交什么稅?下面就和會計學堂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廣州為3%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依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印花稅暫行條例二

二、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后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占用面積×適用稅額

注:廣州市規定,取得預售證后不再繳納土地使用稅,將商品房轉為自用或出租的除外,其他地區注意當地規定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依據:穗府[2008]13號

三、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后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稅屋》提示——被遮擋部分文字為“—預繳稅額”。

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適用簡易計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預征及清算時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作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繳城建稅(7%或5%或1%)。廣州市城建稅為(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3、土地增值稅(預繳)

預繳稅額=(預收款—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征率預征率:住宅為2%,非住宅一般為3%或者4%

4、印花稅

印花稅稅額=商品房銷售合同金額×5?

5、企業所得稅

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一般為15%)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待開發產品完工后,及時結算此前銷售的實際毛利額,將其與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合并計入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依據:財稅[2016]3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廣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5號、國稅發[2009]31號、財稅[2006]162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四

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

項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銷售,或滿足其他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預繳稅額增值稅簡易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1+5%)增值稅一般計稅:清算收入=(含稅銷售收入+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11%)增值額=清算收入-(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房地產開發成本)×120%-房地產開發費用-印花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備注:

①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能按項目計算分攤并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可據實扣除,但不能超過按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開發費用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與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扣除。

②不能提供證明的,開發費用按土地出讓金及契稅與開發成本之和的10%以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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