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以下關于印花稅的7個關鍵點,財會人必知。
1、企業應在記載資金賬簿的次月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不是按照營業執照上注冊資本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以后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2、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3、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額的,應就增加部分補貼印花。
4、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5、應納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稅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6、印花稅是針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征稅,即便雙方沒有簽訂正式的合同,但只要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即應征稅,按現行印花稅政策規定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可采取按主營業務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稅的方式。
7、印花稅計稅依據問題:依據合同所載金額確定計稅依據合同中所載金額和增值稅分開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分開注明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