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免稅商品的賬務處理
1、以下處理規定已經廢止.
《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十一批)的決定》(財政部令2011年第62號):
廢止的財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384.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1995年1月24日財政部財會字〔1995〕6號)
2、《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應用指南
稅收返還.稅收返還是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的稅款,屬于以稅收優惠形式給予的一種政府補助.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于政府補助.
除稅收返還外,稅收優惠還包括直接減征、免征、增加計稅抵扣額、抵免部分稅額等形式.這類稅收優惠并未直接向企業無償提供資產,不作為本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
根據上述規定,新準則下,直接減免的增值稅不進行賬務處理.即: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免稅商品發票處理:
不需要交納.會計和稅法上一般這樣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不是免稅發票:
會計上將免征的,即征即退的,先征后退的增值稅額計入"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賬戶核算,即: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上述文章根據相關規定解答了關于進口免稅商品的賬務處理的問題,并闡述了免稅商品的發票處理,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更多相關的咨詢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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