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藥生產企業增值稅稅率為多少?

2017-06-22 13:49 來源:網友分享
3322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一直是稅務熱點,那么7月1日開始,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中藥生產企業的增值稅稅率為多少?下面會計學堂小編對此進行解答:

不同的中藥制品稅率不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文件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農業產品植物類第(六)項藥用植物的描述,利用藥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飲片屬于農產品范圍,可以享受優惠稅率13%(7月1日以后為11%)。中成藥不屬于農產品,不能享受優惠稅率,按17%.因此,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以后,納稅人銷售中藥飲片按11%征收增值稅,銷售中成藥按17%征收增值稅。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