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沒有發票入賬匯算清繳怎么扣除?
1、無發票購入原材料,企業所得稅匯算時不能扣除材料成本;
2、無發票購買原材料是不能入賬的.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相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在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案例:問:我公司在2016年11月向阿里九九采購一批材料,但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該批材料的發票.那么在2016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該批未取得發票而實際領用的材料成本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答:只要你公司在2017年5月31日匯算清繳前,能夠提供該批材料的有效票據憑證,即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否則2016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得扣除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因此,只要企業在2017年5月31日匯算清繳前,能夠提供該批材料的有效票據憑證,即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否則2016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不得扣除.
關于入賬
購貨已經入庫,款項已經支付,但未收到發票,則應當先估價入賬.次月初先行予以沖回,待收到發票后再根據發票入賬.如果次月仍未收到發票,則按照暫估價重新暫估入賬.
會計處理過程為:
①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②次月初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③待收到發票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上文講述了材料沒有發票入賬匯算清繳怎么扣除,有政策對暫估入賬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一系列的介紹,在應付賬款里面核算,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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