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工資外,取得的其他稅后獎金,當月合并怎樣計算其個人所得稅?

2017-06-21 11:2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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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將納稅義務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近日,有會計學堂學員咨詢:員工當月工資薪金9000元,應納個人所得稅545元,另外公司又獎勵其稅后的科技獎6000元(凈領額),當月合并怎樣計算其個人所得稅?

目前,總局對企業負擔員工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文件涉及以下兩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文件第十四條關于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稅款的計征辦法問題規定,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應將納稅義務人取得的不含稅收入換算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如下:

(一)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1—稅率)(二)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公式(一)中的稅率,是指不含稅所得按不含稅級距(詳見稅率表一、二、三)對應的稅率;公式(二)中的稅率,是指應納稅所得額按含稅級距對應的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雇主為其雇員負擔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征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199號)規定:

一、雇主全額為其雇員負擔稅款的處理

對于雇主全額為其雇員負擔稅款的,直接按國稅發〔1994〕89號文件中第十四條規定的公式,將雇員取得的不含稅收人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后,計算企業應代為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二、雇主為其雇員負擔部分稅款的處理

(一)雇主為其雇員定額負擔稅款的,應將雇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后,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收入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雇員取得的工資+雇主代雇員負擔的稅款-費用扣除標準(二)雇主為其雇員負擔一定比例的工資應納的稅款或者負擔一定比例的實際應納稅款的,應將國稅發〔1994〕89號文件第十四條規定的不含稅收入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公式中“不含稅收入額”替換為“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同時將速算扣除數和稅率二項分別乘以上述的“負擔比例”,按此調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負擔稅款的收入額換算成應納稅所得額,并計算應納稅款。即:

應納稅所得額=(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述文件僅對單位為員工定額負擔稅款(如單位負擔200元),定率負擔稅款(如單位負擔20%)明確了計稅方法,但對問題所訴負擔一定收入的稅款沒有明確規定。

此種方式下,會有兩種計算方法。假設均不考慮社保等扣除項目。

第一種,先全部計算稅后所得,再計算稅前所得、應納稅額,從而得出企業負擔稅額:

9000元工資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后員工取得稅后所得為9000-〔(9000-3500)*20%-555〕=9000-545=8455.

全部稅后所得為8455+6000=14455,即不含稅收入額。按公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為:(14455-3500-1005)/(1-25%)=13266.67應納稅額為:13266.67*25%-1005=2311.67.

員工凈所得:15000-2311.67=12688.33.

企業需要負擔稅額:2311.67-545=1766.67

第二種,先全部計算稅前所得,再計算應納稅額,從而得出企業負擔稅額:

6000元凈所得換算成稅前所得為(此時理論上不能減3500費用,因3500費用只能扣除一次):

設稅前所得為X,那么6000=X-(X*20%-555)

解得X=6806.25

或:6000部分應納稅所得額(因不再扣除3500元費用也即稅前所得)為:(6000-555)/(1-20)=6806.25稅前所得合計為9000+6806.25=15806.25

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5806.25-3500)*25%-1005=2071.56員工凈所得:15000-2071.56=12928.44.

企業需要負擔稅額:2071.56-545=1556.56

如果可以扣除3500費用:

設稅前所得為X,那么6000=X-〔(X-3500)*10%-105)〕解得X=6161.11

或:6000部分應納稅所得額為:(6000-3500-105)/(1-10%)=2661.116000部分應納稅額為:2661.11*10%-105=161.116000部分稅前所得為:6000+161.11=6161.11

稅前所得合計為9000+6161.11=15161.11

應納個人所得稅為:(15161.11-3500)*25%-1005=1910.28員工凈所得:15000-1910.28=13089.72.

企業需要負擔稅額:1910.28-545=1365.28

基于此,不同的計稅方法,個人應納稅款及企業需要負擔的稅額是有差異的,總局應對此做出明確規定,以方便基層稅務機關及企業單位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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