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發票也能稅前扣除?
答:并不是所有的白條支出都不能稅前扣除,當然,也不是所有的白條支出都可以稅前扣除.為了在實務工作中減少納稅調整,規避稅務風險,需要在日常的會計核算時除了加強票據合法性、合規性進行審核,還需要對自制的一些票據進行合i理設計和編制.為此,有必要先了解稅務允許稅前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票據.
一、稅法允許稅前扣除成本費用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63 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 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從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不難看出,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都可以稅前扣除.一般地,稅務機關在審核納稅人的成本費用扣除是否符合規定時,非常關注納稅人填制的成本費用憑證及其附件,審核成本費用憑證及其附件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對不符合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的成本費用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二、納稅人在進行日常會計核算時填制成本費用記賬憑證的依據:
納稅人在填制成本費用記賬憑證時,需要根據經審核批準的原始憑證記賬.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的,用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的最初書面證明文件,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編制記賬憑證的依據.原始憑證按取得的來源可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是本單位內部發生經濟業務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單位或個人填制的憑證..例如:倉庫保管人員填制的人庫單、領料部門填制的領料單、出差人員填制的差旅費報銷單等等.外來原始憑證是與外單位發生經濟業務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
上述文章根據相關的稅法規定對未取得發票能否稅前扣除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并用稅法依據來論證了這個問題.本篇文章對您是否有幫助呢?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訂購我們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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