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積用于集體福利時的會計分錄
集體福利設施購建完成的賬務處理
1) 提取款項,用于購建集體福利設施時。
借:固定資產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2) 同時,應減少所提取的公益金。
借:盈余公積——公益金
貸:盈余公積——一般盈余公積

用公益金購建集體福利設施等固定資產進行處置時,應當將該資產購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數額,從任意盈余公積轉回到公益金賬戶。進行賬務處理時,應按照購建該固定資產原支出的公益金的數額
借: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公益金
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屬不屬于盈余公積
應該這樣說,盈余公積可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職工集體福利,不一定是盈余公積,也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盈余公積用于職工集體福利的分錄: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當發生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時,應同時從資產和權益兩方面進行賬務處理,以使公益金賬戶結余的數額反映為企業未來可使用的公益金的數額。
有關盈余公積的知識點很多,比如盈余公積轉增資本的條件,比如盈余公積補虧的分錄問題等,本文為會計學堂整理的盈余公積用于集體福利時的會計分錄,希望于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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