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票開具錯誤企業已經認證了怎么辦?
答:根據本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因此,對于增值稅專票開具錯誤,其處理方法如下:
1、當月開錯的發票,未經抄報,可以直接作廢:發票管理-發票作廢-選中需要作廢的發票-點作廢
2、跨月開錯的普票,進入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輸入發票號碼、發票代碼后核實信息無誤后打印。

(1)發票管理——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填寫信息后打印
(2)進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界面選中開具的紅字發票信息表點擊上傳
(3)上傳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編號
(4)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選擇“直接開具”,將信息表編號直接輸入后點“確定”,核實信息無誤后方可打印。
增值稅專票開具錯誤企業已經認證了的情形,具體的流程步驟,相信您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微信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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