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無形資產以前沒有攤銷現在如何做?
案例:我公司2000年土地使用權入賬時在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下,土地使用價款100萬,如果確認無形資產,按50年分攤,分錄是否可以這樣做?
你要是一直沒攤銷,應該這樣
這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86萬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管理費用 14萬
貸: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 100萬
關于前7年攤銷稅金影響問題,稅務是不承認的啦.
后43年,仍按每年100/50=2攤銷.
你要是實行新企業會計準則

先補攤銷14萬(以前年度)100萬元直接轉"無形資產",新的攤銷也是每年2萬元.
土地使用權屬于無形資產那它怎樣攤銷?
無形資產一般無殘值,按年限平均攤銷.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應當別開進行攤銷和折舊.(土地使用權和建筑物各自算各的,當成兩個不同的資產處理)
例外情況:
1、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土地使用權計入所建造的房屋成本;
2、企業外購建筑物,土地使用權與建筑物確實無法分離的,將土地使用權按固定資產處理.
土地無形資產以前沒有攤銷現在如何做?這個只能先補攤之前的,新的攤銷也是按平均攤銷,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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