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征收可以抵扣嗎
簡易征收方式原是僅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計算應納稅額,其原理是銷售額乘以征收率直接等于應納稅額,征收率一般較低,是為企業降低稅負的一種方式.2016年5月1日后,為貫徹營改增后稅負"只減不征"要求,對部分行業和特定業務,企業可以選擇簡易征收方式計算納稅.而正是由于此種方式下稅負較低,稅法同時要求選擇簡易征收方式的業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此條也是引起大家誤解的原因,但是請大家注意,此條針對的對象是發生稅法規定且選擇簡易計稅方式業務的企業,即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方(取得收入方).而取得該項業務發票的購買方,只要業務對應的用途不在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范圍內,就可以認證抵扣當月銷項稅額.

舉例:
A企業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屋給B企業,取得收入100萬元(不含稅價),選擇簡易征收方式計稅應納稅額,因出租房屋支付中介費用10萬元,取得進項0.6萬元;B企業租入該房產用于辦公.
在上述業務中,A企業租賃房屋繳納增值稅=100*5%=5萬元,因選擇簡易征收方式,其對應的進項稅額0.6萬元不得抵扣.即當月需繳納增值稅5萬元,轉出進項0.6萬元;B企業取得租賃進項5萬元,用于辦公經營,可以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因此,采用簡易征收方式的業務中,要分清銷售和購買兩方.銷售方簡易方式對應的進項不得抵扣;購買方取得的進項不分銷售方采用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計稅方法,只要用途不違反稅法規定,就可以認證抵扣.
簡易征收可以抵扣嗎?看完上面的文章您在這個問題上是否已經有了答案呢?其實只要分清銷售和購買兩方.銷售方簡易方式對應的進項不得抵扣;購買方取得的進項不分銷售方采用一般計稅方法還是簡易計稅方法,只要用途不違反稅法規定,就可以認證抵扣了。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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