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營改增發票開具的熱點問題

2017-06-14 09:29 來源:網友分享
1381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

問:營業稅已完稅,但尚未開具發票的業務,2017年還可以繼續開具國稅發票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哪些行業的小規模企業可以自行開具專用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務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第十條規定:“全面開展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號)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鑒證咨詢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提供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咨詢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九條規定:“自2017年6月1日起,將建筑業納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建筑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稱“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自開發票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仍須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兼職代賬要防范哪些合規風險
    兼職代賬要防范哪些合規風險?根據小編老師的經驗,兼職代賬在很多中小企業中經常發生的,當然一些大型公司的財務也會將財務中部分項目外包給代賬公司來處理的;但是這樣的操作雖然可以節省企業的成本,但是往往會帶來一定的風險,這些風險包含合法性風險、稅務風險以及財務責任風險等等,相關的知識不妨來閱讀下述文字,讀完之后對你們理解肯定有所啟發的。
    2026-04-08 36
  • 項目投入產出測算有哪些關鍵點
    項目投入產出測算有哪些關鍵點?關于這個問題的解答,學員們首先則是需要了解投入產出比的概念是什么,其次就是投入產出比的計算公式是什么;其實根據小編老師所知,投入產出測算職工關鍵的因素是總投資額和總產出值,在計算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內容,小編老師也整理好相關的知識給大家,你們要是有興趣了解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試試,讀完之后對你們肯定有啟發的。
    2026-04-08 32
  • 資產盤點差異源于哪些管理漏洞
    資產盤點差異源于哪些管理漏洞?一般來說,企業資產盤點更多的則是針對企業固定資產的盤點,那么當財務發現企業資產盤點中出現異常數據的時候,其中涉及到的原因有很多的,其中管理上肯定是有漏洞存在的,比如說業務流程變化、庫存管理不完善等等,小編老師羅列了很多與資產盤點數據差異的地方給大家,建議你們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讀完之后肯定有所啟發的。
    2026-04-10 52
  • 合同條款會影響收入確認時點嗎
    合同條款會影響收入確認時點嗎?是的,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針對企業收入確認的時點應對是以合同中約定的相關條款來執行的,簡單來說就是合同條款肯定是會影響到企業收入確認的時間節點的。至于其中具體的緣由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小編老師還是建議你們來閱讀下述內容,因為讀完之后相信對你們理解都是有所幫助的。
    2026-04-10 42
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