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票退回已抵扣購方如何處理?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案例: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貨方已認證抵扣但又退回銷售方怎么處理?
1、增值稅專用發 票購貨方已認證抵扣,此發 票不能退回給銷方,必須由購方走賬
2、如發 票已認證抵扣后,確屬有誤,可以做進項轉出,并申請紅字信息單,由購方將相關紅字信息單傳遞給銷方
3、銷方按正常走銷售,待收到購方的紅字信息單后,可予以開具紅字發 票,再之后可開正確的藍字發票
什么是進項票(進項發票)
增值稅中列計進項稅額的發票叫做進項發票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條例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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