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補償金怎么做憑證?

2018-06-25 15: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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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補償金怎么做憑證?很多朋友在離職或者與人解除合約時,常常面臨一個難題:解除合同補償金要怎么做憑證呢?對此,會計學堂做了以下整理和分析,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解除合同補償金怎么做憑證?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次性補助款會計分錄

1、如果支付的金額不大,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工資"中列支.

:管理費用--工資

:現金

2、如果人員較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對當前損益影響較大,則按會計核算的配比原則,先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在企業以后年度分期攤銷.

(1)支付時:

:長期待攤費用--補償金

:現金

(2)攤銷時:

:管理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不屬于解除合同范疇.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滿時企業不續簽勞動合同應支付一次性補貼的情況下,則企業應支付,補貼多少取決于合同約定.否則,企業并無義務支付一次性補貼.

由于"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科目核算的內容主要以支付職工醫療衛生費用、職工困難補助及應付的醫務、福利人員工資等,因此公司支付的一次性補助可以在"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中核算.

解除合同補償金怎么做憑證?

案例: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應如何繳稅?

1.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財稅》第一條的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2.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財稅》第二條的規定:"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即(員工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等總金額-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X3-實際繳納的社保及公積金費用)/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基數,然后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計算應繳納的稅額.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財稅》第三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以上補償,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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