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認證發票進項轉出是否可以退回給開票方呢?
答:已過認證期還沒有認證的進項發票,現銷售退回,可以開紅字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在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時,需要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信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此時作為購買方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系統中未認證過,所以購買方不需要進行進項稅轉出。

需要說明的是,應抵扣未抵扣的稅過期是不能再抵扣了,如你退回去重新開具由于該票是認證過的所以需要你去主管國稅機關辦理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而已認證的開通知單后需要作進項稅轉出,作了轉出你再開票來抵扣等于是無用功沒抵哈。
值得一提的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并不是超過180天就不可辦理開具紅字發票事項。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對于未認證發票進項轉出是可以退回給開票方的,這點您應該確認了。同時您可以掃碼我們的小程序,進行免費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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