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銀行存款繳納各項稅金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稅種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政策依據:
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中寫到: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確認收入或利得的時點早于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
讀完整篇文章,是否覺得這答案好簡單,事實就是如此,在理解的基礎上,有些問題如用銀行存款繳納各項稅金會計分錄就是這么簡單,隔一層窗戶紙而已。本文由會計學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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